工会于2009年1月1日开始与馆方展开合约谈判,馆方以报馆在过去3年(06/07/08)亏蚀而拒绝劳资合约谈判。为了保障工人的权益,工会在六个月之内提呈工业协调局处理,经过了数次的调解,宣告失败,遂工业协调局呈上工业庭处理。
经过廿余月后,工业庭终发出庭令,双方必须出庭,馆方才逼不得已而与工会展开一系列的合约谈判。期间,馆方提出劳资合约的建议,遭到工会的反对而作出几项的修改和调整。工会也向庭上申请馆方必须提供员工的31/12/08薪水表和06/07/08年财政报告,而馆方则拒绝合作!
直到四月中馆方遵守法官的指示才提供06/07/08年的稽查报告,这报告显示:
2005年7月1日到2006年6月30日馆方亏损RM13,512,000;
2006年7月1日到2007年6月30日馆方亏损RM28,951,000;
2007年7月1日到2008年3月31日(9个月)馆方亏损RM2,975,000。
最后,工会于四月廿七日接受馆方的薪水调整而达到协议,并在庭上签约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