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洋商报分会(NUNW)於2010年3月1日收到雪兰莪工业协调局的来信,它根据工业协调法令第20条款已把上述案件移交到布城大马工业局总部,等待进一步的行动。
案情如下:
2009年7月1日朱瑛才/翁富明/M. Thangamuthu (总社)(被逼自行解雇)Constructive dissimal案件
鉴于馆方今年初以关闭印刷部为由,并强制性遣派他们至其他部门,此举已严重违反劳资合约第33及37条款,我方要求赔偿其会员服务年资以及一切损失。
工会行动:2009年7月2日呈报工业协调局
工业局行动:6/10/09 第1次会议
12/10/2009 M.Thangamuthu接受馆方的献议,回到公司岗位。